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6号

时间:2024-05-19 08:37:0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23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6号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6号(关于对外公布《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6号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施行,现将《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对外公布,其中所列文件从2004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共258份)

1 (80)署货字第373号 关于外商自带货物进出口如何办理手续的通知
2 (81)署税字381号 关于实施《专为制造外销商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免税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3 (81)署税字第1028号 关于六机部建造出口船舶进口材料设备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4 (82)署货字第53号 关于贯彻执行(82)外经贸关字4号文件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5 (82)署货字第80号 关于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业务中进口台湾产机器设备的管理问题的通知
6 (82)署税字第414号 关于征收出口关税的若干问题的批复
7 (82)署货字第457号 关于来料加工合同国外客商提供吊扇有关验放和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8 (82)署货字404号 转发广州海关《关于补偿贸易方式中存在一些问题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9 (82)署税字第670号 关于如何确定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贸易性质问题的批复
10 (82)署货联字第1068号 关于贯彻执行对外经济贸易部(82)外经贸关第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综合批复
11 (82)署货字第724号 转发经贸部关于严禁通过外商在国内转手倒买卖我出口货物的规定的通知
12 (82)署税字第1063号 关于对某些灵活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征免税等问题的批复
13 (82)署税字第970号 关于为建造出口船舶而进口的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征免税和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14 (83)税征批第20号 关于外贸公司进料加工成品转售侨汇商店是否可办理核销手续的请示报告
15 (83)署税字第404号 关于中国银行补偿贸易贷款准许用于间接补偿的复函
16 (84)署货字第56号 关于对进料加工业务中从境外进口和经在境外简单加工后进口我原出口产品有关监管征税问题的通知
17 (84)署货字第97号 关于在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试行《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办法》(草案)的通知
18 ( 缺文号) 关于在境外加工后进口我原出口产品征免税问题的复函
19 (84)署税字第233号 关于公布《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规定》的通知
20 (84)署货字第381号 关于加强对来料加工审批管理制止违法活动的紧急通知
21 (84)署税字第689号 关于进口冷藏设备以其冷藏产品偿还设备价款特准予以免税的通知
22 (84)署货字第1099号 关于转发《关于来料加工皮劳保手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3 (84)署货字第901号 关于国内麻棉坯布经香港印染后加工服装出口有关问题的批复
24 (85)署货字第229号 关于向香港出口棉纱、棉胚布、棉涤纶纱、棉涤纶胚布须凭出口许可证放行的通知
25 (85)署货字第283号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26 (85)署税字第373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7 (86)货二字第107号 关于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进料加工进口橡胶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通知
28 (86)署货字第113号 关于转发经贸部《关于补偿贸易产品转销第三方的批复》的通知
29 (86)署货字第4号 关于贯彻国发90号文件中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30 (86)税征便字第5号 海关总署便函
31 (86)货二字第120号 关于专为包装出口商品进口的包装材料办理海关手续问题的复函
32 (86)署税字第860号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的通知》中有关海关问题的通知
33 (86)署货字第118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34 (87)货二字第63号 关于专为包装出口商品进口的包装材料办理海关手续问题的复函
35 (87)署货字第245号 关于广东省食品进出口分公司引进塘鱼专用运输船按补偿贸易对待问题的复函
36 (87)署货字第141号 关于外商承包来料加工厂有关问题的复函
37 (87)署货字第195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将国内料、件运往境外加工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38 (87)署税字第281号 关于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订购进口进料加工有关手续的补充通知
39 (87)署货字第309号 关于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40 (87)署税字第564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的掌握原则的通知
41 (87)署货字第476号 关于广州洗衣机厂补偿贸易项下进口设备改为技改项目问题的批复
42 (87)署货字第883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等部门关于加强综合管理促进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43 (87)署货字第89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44 (87)署货字第1091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听取广东省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来一补”业务发展汇报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45 (87)署税字第535号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五”期间为国内部门建造船舶所需进口船用设备和零部件仍准予减税的通知
46 (87)署货字第1298号 关于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使用专用报关单的通知
47 (88)署货字第403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48 (88)署货字第414号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9 (88)署货字第489号 关于转发经贸部《关于放宽来料加工装配品种限制及有关问题的规定》
50 (88)署监一字第1237号 关于印发海关对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51 (88)货二字第115号 关于执行(88)署货字第403,41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52 (88)署货字第449号 关于认真做好对进料加工贸易监管工作的通知
53 (88)署货字第751号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原已征税料、件制成产品出口退税等问题的批复
54 (88)署货字第897号 关于对将乐莱森柯大理石有限公司进口消耗工具免税问题的批复
55 (88)署监一字第286号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物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56 (88)署货字第643号 关于实行专用报关单若干问题的批复
57 (88)署货字第975号 关于进口饲料喂养牲猪出口不能享受进料加工待遇的批复
58 (88)监一保字第134号 关于进口孟加拉黄麻加工复出口按进料加工办法办理的复函
59 (89)监一保字第1号 关于对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外商、私人承包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企业的管理办法》的意见
60 (89)监一保字第12号 关于对来料加工业务方面几个问题的复函
61 (89)监一保字第44号 关于明确重要的“三来一补”项目进口生产用车审批权限的通知
62 (89)监一保字第55号 关于佛山市纺织工业公司以补偿贸易方式进口吸尘机等设备的批复
63 (89)监一保字第48号 关于如何确定来料养殖贸易性质及统计问题的批复
64 (89)监一保字第22号 关于内销进料加工节余的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料件要否补证问题的批复
65 (89)监一保字第25号 关于加工贸易中违反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处理问题的说明
66 (89)监一保字第34号 关于单纯进口石墨能否享受进料加工优惠的批复
67 (89)署监一字第244号 关于棉花等实行统一经营问题的通知
68 (89)署监一字第66号 关于摘要转发《木材进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69 (89)监一保字第78号 关于对对外加工贸易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70 (89)署监一保字第81号 关于进料加工项下进口列为一类管理商品是否统一经营问题的复函
71 (89)署监一保字第85号 关于进料加工等几个问题请示的批复
72 (89)署监一保字第10号 关于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羊毛加强管理的通知
73 (89)监一保字第167号 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文件的通知
74 (89)署监一保字第131号 关于进料加工项下复出口产品管理的通知
75 (89)署监一保字第153号 关于同意试行《天津海关对进料加工成品销往经济特区减免税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批复
76 (89)署监一保字第155号 关于进料加工监管业务问题请示的批复
77 监一特字第159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羊毛问题的通知
78 (89)署监一保字第170号 关于进料加工项下成品(产品)以易货方式向苏联、东欧国家出口有关问题的说明
79 (89)署监一保字第175号 关于明确执行加强对进料加工项下复出口产品管理通知中有关问题的函
80 (89)监一特字第96号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机器设备用润滑油等消耗性物料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81 (89)监一特字第117号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进口设备在异地使用问题的批复
82 监管司(89)传真货126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购国家限制出口的原材料在国内加工产品出口问题
83 (89)监一特字第197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进口料件问题的批复
84 (89)监一特字第204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国产、台湾产原材料问题的批复
85 (89)署监一字第829号 关于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自用物资问题的补充通知
86 (89)署监一字第396号 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
87 (89)署监一字779号 关于印发来料加工监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座谈会小结的通知
88 (89)署监一字825号 关于韶关冶炼厂以补偿贸易方式出口锌锭应征收关税的复函
89 (89)监一保字第183号 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90 (89)署监一字第892号 关于以易货贸易方式进口钢材加工复出口比照进料加工规定办理的通知
91 (90)监一保字第10号 关于外商以我出口商品开展“在外售券”业务问题的复函
92 (90)监一保字第002号 关于对江苏省乳胶手套加工贸易状况的调查报告的批复
93 (90)监一保字第07号 关于德庆县中密度纤维板厂补偿贸易项下进口复印机照章征税的复函
94 (90)监一特字第11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水果有关问题的通知
95 监一特〔1990〕第102号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出料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
96 (缺文号) 关于下达《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97 (90)监一保字第38号 关于补偿贸易方式进口电话设备有关问题的复函
98 (90)监一保便字第11号 关于来料加工从事折叠和包装面巾纸项目审批问题的批复
99 (90)监一保便字第12号 关于染色棉麻纱是否属不得搞来料加工项目的问题
100 (90)监一保字第33号 关于总结进料加工监管工作的通知
101 (90)监一保字第72号 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对进料加工复出口申报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102 (90)监一保字第129号 关于对要求退回已征税款问题的复函
103 署监一(1990)908号 关于对文化部外文出版发行局进料加工纸张监管问题的批复
104 署监一〔1990〕927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第一款的通知
105 署监一〔1990〕957号 关于进料加工中工艺性串料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06 署监一〔1990〕977号 关于转发甄朴副署长在全国海关进料加工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107 署监一〔1990〕985号 关于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抵押贷款问题的批复
108 署监一〔1990〕1085号 关于广州标致汽车外销问题的批复
109 署监一〔1990〕1309号 关于改进集中纳税进料加工货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110 署监一〔1991〕76号 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项下进口生产用复印机予以免税的通知
111 监一保〔1991〕77号 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中药材来料加工业务进行审核的通知》
112 监一保〔1991〕123号 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中药材来料加工业务进行审核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113 署监一〔1991〕143号 关于进口孟加拉黄麻按“进料加工”办法管理的通知
114 监一特〔1991〕153号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管和征免税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综合批复
115 监一保〔1991〕157号 关于进口孟加拉黄麻加工复出口仍按进料加工办法办理的通知
116 署监一〔1991〕184号 关于明确进口消耗性材料能否按进料加工办理手续的通知
117 署监一〔1991〕240号 关于进口象牙原料延长核销期的通知
118 署监一〔1991〕262号 关于对加工贸易监管工作进行清理、整顿、完善的通知
119 署监一〔1991〕1443号 关于严格审核机电产品进料加工批件的通知
120 署监一〔1991〕1878号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修正的通知
121 监一保〔1991〕37号 关于出口成品中含进口料件能否使用一般贸易报关单核销的批复
122 监一保〔1992〕17号 关于进料加工半成品结转涉及出口许可证问题的批复
123 署监一〔1992〕17号 关于转发经贸部“关于加强硅锰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24 海关总署令(92)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125 署监一〔1992〕161号 关于对署监一〔1991〕1878号文的补充通知
126 传真电报传(107)号 更正通知
127 统二〔1992〕37号 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审核的通知
128 监一特〔1992〕194号 关于对成立拆解旧汽车三资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
129 署监一〔1992〕281号 关于署监一〔1991〕184号通知的补充通知
130 署监一〔1992〕340号 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开展中药材来料加工业务的批复》的通知
131 海关总署第2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132 监一保〔1993〕14号 关于转发《关于继续开展牛皮劳保手套来料加工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133 监一保〔1993〕51号 关于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开展中药材来料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34 监一货〔1993〕78号 关于转发外经贸部(1993)外经贸管制函字第278号文件的通知
135 署监一〔1993〕712号 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开展皮制劳保手套来料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36 署监一〔1993〕1162号 关于加强对从事进口旧汽车翻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
137 监特〔1994〕49号 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翻新、拆解旧汽车和摩托车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138 署监一〔1994〕85号 海关总署关于摘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锡出口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139 署税〔1994〕865号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对出口商品审价和继续做好商品审价工作的通知
140 署传〔94〕233号 关于从事油菜籽进料加工问题的通知
141 署监〔1994〕684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合同进行全面清查清理的通知
142 监保〔1994〕231号 监管司关于加工贸易合同清查清理工作情况通报
143 监保〔1995〕24号 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对进料加工进口钢材管理的通知
144 署监〔1995〕传3号 海关总署关于重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145 署稽〔1995〕221号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稽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46 署监〔1995〕203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铁矿石加工硅铁出口征收出口税的批复
147 监保〔1995〕270号 监管司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企业内销产品监管征税的通知
148 监保传(336)号 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关于暂停审批食糖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合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149 署监〔1995〕392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料加工进口氧化铝加强监管的紧急通知
150 署监〔1995〕405号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进口照相机、复印机整机及散件管理的通知
151 署监〔1995〕406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料加工进口敏感商品加强审批的紧急通知
152 署监〔1995〕566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销的通知
153 署监〔1995〕629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钢材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154 署监〔1995〕767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关于公布橡胶、钢材、木材、胶合板、羊毛、腈纶、棉花等七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155 署监〔1995〕838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重申对进料加工进口敏感商品加强审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56 署监〔1995〕951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对外宣传口径》的通知
157 监保传(336)号 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关于暂停审批食糖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合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158 署监〔1995〕1013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聚酯纤维丝加强监管的紧急通知
159 监保传(380)号 对加工贸易无法复出口食糖作出的处理意见
160 监特〔1995〕377号 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翁源达进口汽车翻新有限公司承接旧汽车翻新的批复
161 监保〔1995〕386号 监管司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消耗定额管理的通知
162 署监〔1996〕48号 海关总署关于编制加工贸易重点商品消耗定额的通知
163 监保〔1996〕65号 监管司关于转发〔1996〕外经贸政发第17号文的通知
164 署监〔1996〕129号 海关总署关于限期完成加工贸易到期及遗留合同清理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165 监保传(65)号 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关于暂停审批食糖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合同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166 署监〔1996〕203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全国海关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扩大试点工作会议两个文件的通知
167 监保传(96)206号 关于报送台帐统计报表的通知
168 署监〔1996〕572号 海关总署、中国银行关于印发《海关总署、中国银行关于在全国推广实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169 监保传242号 关于转发经贸部《关于调整部分加工贸易规定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170 (1996)传字(42)号 广东海关分署关于加工贸易进口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加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171 监保〔1996〕226号 监管司关于转发〈关于启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进料加工业务批复单和审批专用章的函〉的通知
172 署监〔1996〕256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食用植物油加强监管的紧急通知
173 署监〔1996〕399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重点商品加强监管的通知
174 署监传(27)号 转发外经贸部《关于调整部分加工贸易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175 监保传(1996)217号 监管司关于对广东分署拟定《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加工监管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具体意见
176 署监〔1996〕534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加工贸易海关核销人员守则》的通知
177 署监〔1996〕1123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关于明确进口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78 署监传〔1996〕33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税委会《〔1996〕19号》文件的通知
179 署监〔1996〕763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因洪灾受损保税货物的处理问题的通知
180 署监〔1996〕555号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刘文杰副署长在全国海关推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孙亚一司长在会议小结时讲话的通知
181 署监〔1996〕1077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羊毛、钢材等七种重点敏感商品进行专项核查核销的紧急通知
182 署监传〔96〕57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白)糖进出口加强海关监管的紧急通知
183 署税〔1996〕237号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执行国务院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调整的具体实施规定的通知
184 署监传〔1997〕18号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重点敏感商品审批备案和监管的紧急通知
185 署监传〔1997〕65号 关于天然橡胶列入重点敏感商品管理的通知
186 署税〔1997〕172号 海关总署关于下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暂行办法》的通知
187 监保〔1997〕55号 监管司关于对加工贸易加强前期管理的通知
188 监保〔1997〕99号 监管司关于转发“外经贸部贸管司进料加工业务批复单”调整样本的通知
189 署监〔1997〕287号 海关总署关于下发《重点敏感商品目录》的通知
190 加工办传〔1997〕137号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进口甲苯,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配制鞋用胶水加工鞋类出口问题的批复
191 署监〔1997〕204号 关于明确署监〔1997〕287号文几个问题的通知
192 监保传(210)号 海关总署传真电报
193 署监〔1997〕511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中国银行《关于我行保证金台帐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194 署监〔1997〕581号文 海关总署、中国银行关于使用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计算机对帐系统的通知
195 监加传〔1997〕281号 海关总署监管司传真电报 关于加强对放弃《登记手册》管理的通知
196 监保〔1997〕286号 监管司关于伊朗德黑兰地铁承包项目部分进口组装件按进料加工办理手续的通知
197 署监〔1997〕637号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遗留合同和到期合同进行清理核销的通知
198 监加传〔97〕352号 关于加强以进口棉花为原料的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的通知
199 统一〔1997〕34号 综合统计司关于加强审核保税业务统计报表的通知
200 监加传〔97〕34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IC卡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 科防〔1997〕14号 科技装备司关于加强对IC卡管理的通知
202 监货〔1997〕215号 监管司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关于中加纺织品协议延长的通知》的通知
203 署税〔1997〕955号 海关总署关于下达《关于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工作制度》的通知
204 署监〔1997〕784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1997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和编发端木君副署长9月19日在全国鼓励使用新疆棉工作会议期间与海关代表座谈时的讲话(摘要)的通知
205 监加传(1997)39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加工贸易合同核销补税工作的通知
206 署监〔1997〕829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加工贸易合同核销补税工作的通知
207 署监〔1997〕927号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产品消耗定额核定工作的通知
208 监保传(1997)423号 关于暂不执行《关于加工贸易跨关区深加工中间产品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9 署监〔1997〕997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关于使用新疆棉生产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10 署监〔1997〕1007号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调整食糖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11 监加〔1997〕524号 监管司关于清理核销加工贸易到期合同遗留合同情况的通报
212 传真电报 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213 署税〔1998〕315号 关于对来料加工项目外商不作价提供设备进口税收遗留问题的通知
214 署监传〔1998〕26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内销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一律凭有效许可证补税核销的通知
215 署监〔1998〕170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进口监管、打击成品油走私的紧急通知
216 署监〔1998〕247号 海关总署关于试行《海关监管工作查验、检查、核销量化标准(试行)》的通知
217 监货〔1998〕157号 监管司关于转发《关于对〈关于加强维生素C生产、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18 监货〔1998〕263号 监管司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19 署监〔1998〕699号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进口不锈钢材监管和打击不锈钢材走私的通知
220 署监〔1998〕261号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合同核销补税工作的通知
221 署监〔1998〕211号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重点敏感商品目录》的通知
222 署税传〔1999〕48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棉花、棉纱、棉坯布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23 署税传〔1999〕51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新疆棉以出顶进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24 署监传〔1999〕63号 关于执行《关于新疆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监管问题的通知
225 税管〔1999〕523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供应外商投资企业用油加工贸易手册核销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26 署税传〔1999〕79号 海关总署关于推迟执行国办发〔1999〕3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227 署办通〔1999〕142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深加工结转中办理报关单证明联补签问题的通知
228 监传〔1999〕179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被评为C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暂按B类管理的通知
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73号署税〔1999〕6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通知
230 署办法〔1999〕415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执行羊毛等四种加工贸易实转商品监管问题的批复
231 署办税〔1999〕334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1999年加工贸易内销补税征收缓税利息适用利率的通知
232 署办税〔1999〕370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料加工尿素的批复
233 署办税〔2000〕39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2000年加工贸易内销补税征收缓税利息适用利率的通知
234 署办税〔2000〕132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料件进行管理的通知
235 税管〔2000〕190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执行反倾销措施若干问题的通知
236 署税〔2000〕651号 海关总署关于不得为“成人玩具”办理加工贸易备案等问题的通知
237 署税〔2000〕231号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关税配额税率商品适用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38 税管函〔2001〕114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沈阳筱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加工贸易进口废游戏机的复函
239 税管函〔2001〕167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对新疆独山子石化进出口贸易公司原油进料加工核销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240 税管函〔2001〕162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鳄鱼养殖加工贸易合同展期的函
241 税管函〔2001〕214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加工贸易进口绵羊皮产生废羊毛征免税问题的复函
242 税管函〔2001〕276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核销高风险岗位工作管理的通知
243 税管函〔2001〕164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青岛海关棉花加工贸易遗留手册展期的函
244 税管函〔2001〕200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请广州海关对加工贸易成品返修有关问题开展调研的函
245 税管函〔2001〕205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性保健器具加工贸易产品内销问题的复函
246 署税函〔2001〕380号 海关总署关于马其顿科佳水电站项目加工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247 署税函〔2001〕376号 海关总署关于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球团矿加工硅铁出口有关问题的批复
248 署税函〔2001〕168号 海关总署关于新疆棉核销问题的批复
249 署税函〔2001〕375号 海关总署关于新疆梧桐维特等六家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核销问题的批复
250 署税函〔2001〕218号 海关总署关于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的批复
251 税管函〔2002〕134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三立(厦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从事旧汽车发电机等加工贸易翻新业务善后问题的复函
252 税管函〔2002〕187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山东省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料件结转的复函
253 税管函〔2002〕106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食糖加工贸易合同展期的函
254 署税发〔2002〕143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55 署税函〔2002〕229号 海关总署关于友利电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
256 税管函〔2002〕222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加工贸易项下节余羊毛内销适用税率有关问题的复函
257 税管函〔2002〕255号 关税征管司关于濮阳中原石油化工厂加工贸易合同金额倒挂问題的批复
258 政法函〔2003〕3号 政策法规司关于《重庆海关关于加工贸易项下进口货物内销补税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对《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第三十八条及“确定判决”词意解答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对《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第三十八条及“确定判决”词意解答的复函

1952年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

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办公室:
今年8月13日函收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第三十八条及“确定判决”的解释,我们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所称之“人民法院的确定判决”,是与同条第一项所指之“人民法院的判决”相区别的。第一项之“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指本来可以上诉的判决,不问诉讼人是否已提起上诉,人民检察署如认为该判决为违法或不当,都可以于上诉期内提起抗诉。第二项所指之“人民法院的确定判决”,是指已经终审或虽不是终审而已过上诉期未经诉讼人提起上诉,又没有同条例第二十一条后段(即准许诉讼人提起第三审上诉的判决)之情形者而言。确定判决如发现确有重大错误,人民检察署得提起抗诉。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再研究。

附: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办公室函 (1952年8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
本署接陕西省人民检察署吕毅同志函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第三十八条文人民检察署对人民法院的确定判决,认为确有重大错误者,得提起抗诉,请予依法再审。”一般应作如何解释ⅶ又“确定判决”一词作如何解释ⅶ以上请予以解释函复为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1]4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食品安全议事机构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通知》针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统一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环节监管的目标、任务和责任,是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作为2012年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要切实加强监管,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认真做好生产经营监管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以规范许可,加强生产经营、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一)规范保健食品许可管理。要严把准入关,严格审评审批标准,加强产品受理、现场核查、审评审批各环节管理,加强许可检验机构和审评专家的管理。要严肃审评审批纪律,建立健全审评审批责任制,切实提高产品许可工作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国家局正在抓紧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修订《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严格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制修订工作完成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已获生产许可的企业限期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条件进行重新审核,不符合审核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并予以公告。
  (二)强化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要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原料采购管理,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建立监管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
  (三)加强保健食品检验和质量抽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质量抽验工作任务,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要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要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自检,做好真实、完整和连续的自检记录。要加强对非法添加药品成分补充检验方法和保健食品快检方法的研究和使用。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案件查处信息,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定高限从严从重处罚。对普通食品违法违规宣传和违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负责审批或监督的职能部门查处;对未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导致无法追溯产品源头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严肃处理;对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宣传的,要加强监测,对违法违规广告的,一律移交工商部门;对涉嫌非法添加的,一律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积极支持媒体舆论监督,对媒体披露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公开查处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职能交接,保证职能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并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切实落实监管经费,加快推进检验检测、风险控制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保健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同时,要强化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监管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把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非法添加摆在重中之重,有效解决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保健食品监管、稽查和技术监督等相关业务机构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监管责任意识,细化和明确各级监管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卫生、工商和质监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