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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以赴做好7月份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2 10:55:0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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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以赴做好7月份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


关于全力以赴做好7月份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工作的通知
公交管[2008]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为深入推进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现就加强7月份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交通安全宣传。要深入开展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掀起7月份攻坚战的宣传高潮。要协调当地交通广播电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采取“支队长进直播间”、“交通安全整点播报”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要充分利用车管所、事故处理窗口、违法行为处理窗口等阵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短片、公益广告。要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日、警营开放活动,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学到知识,受到教育。要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重点加大对运输企业和农村的宣传力度。
  二、全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往年7月份交通事故特点,结合当前实际,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保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不减。要将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作为高速公路、国省道的整治重点,充分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实行逐车检查登记,对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对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驾驶人外,必须通报车辆登记注册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依法对企业和责任人员严肃处理。要将整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作为农村道路的整治重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整治。
  三、组织开展区域统一行动。要发挥区域协作优势,共同研判交通安全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北京及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等环北京地区,要在7月上旬针对奥运交通安保工作,组织开展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中南地区,要在7月中下旬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道路组织开展区域集中统一行动。京沪、京福、京珠、连霍、沪蓉、福银等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沿线省份,也要适时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统一行动。
  四、落实汛期交通管理措施。要针对汛期特点,完善交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华东、中南、西南等汛期重点地区要加强巡逻,发现险路、险桥和易出现滑坡、塌方等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立即采取限行及分流措施,防止车辆冒险通行。对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车辆要优先保障通行,必要时由警车带道护送。对因洪水受困的客运车辆,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协调有关部门,全力营救被困群众。
  五、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各总队要制定攻坚战各项整治的考核评价办法,以纠正违法行为为重点,量化各支、大队的勤务考核,定期进行排名。要结合攻坚战前一阶段督导检查情况,帮助重点地区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尽快制定、完善7月份的整治方案。7月份,我局将继续派出工作组对各地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要组织领导干部带队的工作组,深入一线,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要组织力量集中督导,指导和帮助基层分析、解决问题。
  六、加强值班备勤。当前奥运交通安保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停止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减少应酬,切实保障值班备勤警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快速处置并迅速逐级上报。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我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00八年七月二日

印发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驻乌鲁木齐民航办事处代理签证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办发〔2004〕154号
印发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驻乌鲁木齐民航办事处代理签证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驻乌鲁木齐民航办事处代理签证业务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吉尔吉斯共和国派员在乌鲁木齐办理签证业务,有利于缓解办理赴吉尔吉斯共和国签证难的问题,有利于我区与吉尔吉斯共和国的人员交往和促进中吉经贸发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吉尔吉斯共和国驻乌鲁木齐签证人员开展签证业务提供必要的方便。同时要依法加强管理,维护我国的主权和利益。要教育申办赴吉签证人员遵守外事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确保申办赴吉签证业务正常开展。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驻乌鲁木齐民航办事处代理签证业务的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同吉尔吉斯共和国(以下简称“吉国”)外交部于2004年3月29日以换文方式达成协议,同意吉国外交部向吉尔吉斯航空公司驻乌鲁木齐民航办事处派3名常驻人员,以该处工作人员身份代理吉国驻华使馆签证业务。为切实做好对吉尔吉斯航空公司驻乌鲁木齐民航办事处签证点的管理工作,确保签证业务安全顺利开展,根据中吉两国外交部所达成的协议精神,按照“严格限制职能范围,给予适当礼遇便利,加强内部协调管理”的原则,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向吉尔吉斯航空公司驻乌鲁木齐民航办事处派不超过三名常驻人员,以该处工作人员身份代理吉国驻华大使馆签证业务并使用大使馆的印章,对外不挂牌。吉国上述人员不持用外交护照,不履行外交或其他领事职务,亦不享受外交或领事特权豁免。但考虑到吉国签证人员毕竟有别于其他人员的特殊情况,我方将为其提供一定便利。有关便利的具体适用范围和内容在以下有关条款中体现。
  二、签证代办点只办理签证业务,原则上不执行其他领事职务。但遇有吉国公民在疆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特殊情况,吉国签证人员可与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联系,获自治区外办同意后可进行处理。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系吉国签证点在乌鲁木齐办理签证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我区因公出国人员赴吉国签证由自治区外办统一向吉国申办,自治区外办也经管内地省市(区)在新疆工作的因公人员申办赴吉国签证业务。为保障申办签证秩序,关于我区公民因私申办赴吉国签证业务,由自治区外办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该服务中心要做好签证统计,每季向自治区外办书面汇报,由自治区外办汇总后上报外交部领事司。自治区外办负责制做统一的“申办签证专办员证”,我保安人员将根据此证验放专办人员进入吉方签证办公地点。禁止持因公护照人员或公职人员直接前往吉方签证办公地点办理签证。
  四、吉国办理签证人员的人身、财产、住所、办公处所(包括有关签证业务的档案、文件)的安全,由自治区公安厅和乌鲁木齐市市公安局安排吉国签证人员办公及住宅所在地的治安办公室和公安派出所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制定具体的保安措施。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要在为吉国签证人员办理居留手续方面提供便利。
  五、吉方办理签证所需的公务用品、吉国发往该签证点的外交邮件、物品,吉国办理签证人员随身携带的私人行李物品入、出境时,海关、商检予以免检放行。吉方办理签证业务进口的工作用车,有关该车的进口免税手续及上述所提各项问题,由乌鲁木齐海关及有关口岸海关提供方便。
六、我有关口岸各联检部门,对吉国办理签证人员在入、出境手续方面给予一定的礼遇和提供方便。
  七、对吉国签证人员的工作用车,交通部门免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对其申办车辆普通号牌、驾驶证等手续,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为其提供便利。
  八、对吉方办理签证业务所收的签证费兑换成外汇携带出境问题,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提供便利;签证规费免纳捐税。
  九、吉国签证人员的子女就读,根据其意愿给予适当的便利,有关具体事宜请自治区教育厅或乌鲁木齐市政府负责协调。
  十、根据中吉两国外交部的协议精神,吉国签证人员应与吉尔吉斯航空公司驻乌鲁木齐民航办事处在一处办公,鉴于目前尚不具备合在一起办公的条件,允其选择租用合适的办公用房和住宅,现办公地址为高新技术开发区昆明路1号。待今后吉方有条件自建办公楼及住宅楼时,关于购地皮手续等事宜请乌鲁木齐市政府提供便利。
  十一、本实施方案中未尽事宜,将根据吉国签证业务开展后的实际情况再作补充和修改。该实施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外办负责解释。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宛政办内〔2006〕9号


办公室各科室、机关事务管理局: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六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扩大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成果,促进“四大五优”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科室效能建设,强化目标管理,推动办公室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坚持客观公平合理,质量效能第一,定量定性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绩效与奖惩、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考评对象及内容第三条考评对象: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
  第四条 考评内容:有关职责履行情况、“四大”活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室或单位自身建设情况。
  第三章 考评方法
  第五条 有关职责履行情况考评,基础分为100分,按以下规定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一)公文处理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宛政办内犤2005犦18号)规定执行。
  (1)以市政府名义拟发的公文违反“主办科室科长(主任)分管副秘书长→把关科室(法制办及一科)秘书长副市长市长”办理程序的,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拟发的公文违反“主办科室科长(主任)分管副秘书长→把关科室(法制办及一科)→秘书长”办理程序的,每次扣承办科室5分。(2)不该发文而发文的、文件审签手续不完备而编号印发的、不按要求归档的,每次分别扣承办科室和相关把关科室5分、1分。(3)公文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每次分别扣承办科室和法制办10分、2分。(4)市长专业性会议讲话未经相关科室科长(主任)、副秘书长签署意见和副市长审查同意的,每次扣相关科室5分。(5)一般性公文(含市长专业性会议讲话)给把关科室预留处理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别紧急事项给把关科室预留处理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否则每次扣承办科室2分。除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需要协调的文件外,其他文件把关科室应在规定或预留时间内处理完毕,否则每次扣把关科室2分。
  前款中若有特殊情况,经秘书长同意可以不扣分。
  (二)属于本科室职责和工作任务,原则上必须由本科室完成,特殊情况需请其他科室帮助完成的,应由被帮助科室的主管副秘书长主动与帮助科室的主管副秘书长协商同意,重大事项由秘书长确定。工作出现差错的,视具体情况参照相关条款,对帮助科室和被帮助科室分别扣分。
  (三)在办公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中,未请假而不参加的,每人每次扣0.5分。
  第六条 “四大”活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四项任务各占25分,按以下规定累计扣分或加分:
  (一)大调研,完成任务记25分。l篇也未被采用的记零分;每少1篇扣10分,25分扣完为止。每超l篇奖励3分;在市以上刊物发表并对市本级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每篇奖励1分。联合署名的,署几个名按几分之一计算。
  (二)大信息,完成任务记25分。1条也未被采用的记零分;每少1条扣2分,25分扣完为止。每超1条奖励0.5分。标题信息,按0.5条计算;一般性信息,按1条计算;调研性信息,按2条计算。被国家、省级信息刊物采用的(发表在其它媒体信息参照此款执行),每条分别按4条、2条计算;受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条数翻倍计算。联合署名的,署几个名按几分之一计算。信息科应确保我市信息工作居全省靠前位次,信息奖分按各科室(单位)奖励分的平均分计算。
  (三)大督查,督查件按时办结率达100%记25分。每一件不及时落实扣2分,25分扣完为止。
  (四)大后勤,完成各项大后勤任务记25分。违反后勤管理制度或办事办会等工作出现一般失误,每次扣5分;出现重大失误,视为严重失职失责,每次扣10分,25分扣完为止。
  第七条 科室或单位自身建设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由思想、能力、作风、形象建设四部分(各占25%)组成。
  第八条 绩效考评总得分=有关职责履行情况考评得分×20%+“四大”活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得分×60%+科室或单位自身建设民主测评得分×20%。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九条 根据绩效考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科室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名额占参评科室及单位总数的60%左右),予以通报表彰。
  第十条 优秀科室、优秀科长(主任),参考科室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政务信息、优秀公文(每年各评10篇或条左右)当选情况,从获得一、二等奖的科室中产生。
  第十一条 优秀科长(主任)和获奖科室的科室人员,在学习培训、奖金发放和提拔任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 市政府办公室年终目标管理奖和文明单位奖合并发放,分为五个档次。各个档次的标准,由市政府办党组根据资金总额研究确定。对绩效考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科室人员,分别按第一、二、三档次发放;绩效考评得分为末位的科室人员,执行第五档次;其他科室人员,按第四档次发放。年度目标管理奖和文明单位奖以科室为单位发放,科长(主任)可以根据本科室人员的实际表现和贡献,予以适当分配。
  第十三条 绩效考评得分处于末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向党组作书面检查,并取消一次提拔重用机会;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科室,科级科室科长(主任)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科室人员实行双向选择。
  第十四条 对于平时工作不努力、表现不好、影响科室绩效考评成绩的科室人员,在绩效考评后,科长(主任)可以向党组提出书面请示,交由党组调查研究对其实行双向选择。通过个人努力、组织帮助仍落岗的,作为待岗处理。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工作由办公室党组领导,纪检组监督,人秘科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第十六条 考评工作具体分工:
  (一)科室有关职责履行情况和集体活动参加情况考评,由人秘科负责,机关党委配合。其中,公文处理中承办科室责任履行情况由把关科室负责考评,把关科室责任履行情况由人秘科负责考评。以上按月详细统计,人秘科建档备案。
  一科负责所有公文的格式和发文把关;法制办负责除“宛政土”文号外所有公文的法制和部门会签把关;文电科负责所有公文的编号、发送工作和一级单位对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的接受、传递及办理结果登记工作;各科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将所办公文审签件和发文件、领导讲话稿、所办各种内刊等在办结完毕后一周内送档案科存档,档案科应做好接收、催要、登记、整理、归档工作。
  (二)大调研认定考评,由综合调研室负责,按月详细统计,并送人秘科建档备案。调研报告要有做法经验、体会启示或问题建议;仅有做法经验的,不能视为调研报告。综合调研室负责《市长参阅》的体式把关、编号、存档(每期50份)工作,供稿科室或单位负责其内容、校对、发行工作。《市长参阅》刊发调研报告,实行季度均衡,尽量提前,原则上要在第三季度以前基本完成任务。
  (三)大信息认定考评,由信息科负责,按月详细统计,并送人秘科建档备案。
  (四)大督查认定考评,由督查室负责,以督查室交办件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为依据,按月详细统计,并送人秘科建档备案。
  (五)大后勤考评,以人秘科为主,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按月详细统计,人秘科建档备案。
  第十七条 严肃考评纪律。上述负责考评的科室和单位,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记人情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违反考评纪律的,严肃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在次年1月份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对绩效考评结果有异议的,以科室为单位向办公室党组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6年起实施。